春节前,广东省发布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极力支持住房租赁。主要包含:
①终于可变性了:允许商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年限、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并且水电气费用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②大幅度减税:降低租赁成本。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由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2017年底之前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对个人出租住房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一般纳税人出租在实施营改增试点前取得的不动产,允许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个人承租住房的租金支出,结合个人所得税改革,统筹研究有关费用扣除问题。
③房中房可以解禁。允许将现有住房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改造后出租,改造中不得改变原有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设施,必须确保消防设施、防水功能、排污功能完好有效。